半月谈 | 托育政策风向标及行业动态汇总
国家卫建委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
衡发展的决定》学习宣传提纲
8月4日,国家卫建委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学习宣传提纲》,提出要贯彻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大决策。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支持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展智慧托育等新业态,培育托育服务、乳粉奶业、动画设计和制作等行业民族品牌。
国家税务总局:将研究把0-3岁托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014号建议的答复提到:将0至3岁托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畴,对于进一步减轻家庭育儿负担、促进民生保障具有积极作用。下一步,按照个人所得税改革总体部署,结合社会配套等方面实际情况,我局将会同财政部积极研究完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托育费用个人所得税抵扣问题予以充分考虑。
四川省:2025年,全省新增托位11.3万个、每千人口托位达到4.5个以上
8月4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稿件指出:推进城市建设规划与养老托育专项规划统筹衔接,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到2025年,全省新增托位11.3万个、每千人口托位达到4.5个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
四川省公布示范托育机构质量评价要点:未备案一票否决,安全管理占分最高
8月5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的通知公布。文件指出,示范性托育机构评定按照机构自愿申报、县(市、区)初审、市(州)复核、省级审定的程序进行。省级审定的示范性机构,将通过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省优生托育协会网站等公示,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示范周期3年,期满自动终止。
浙江:杭州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拟奖补最高15万奖励
近日,杭州市卫健委发布《杭州市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奖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到:2021-2023年,每年从备案机构中评选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5家。托位大于60个的,最高综合奖补15万元。